寿光市中医医院群众工作服务规范
一、工作人员要做到仪表整洁,形象良好,服务规范。
二、群众来访时,接待人员要问好、让座、倒开水,视若亲人,待为上宾。
三、接待群众要热情大方,言行得体,不说伤害群众感情的话,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。
四、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,要仔细倾听,认真记录,能当场解决的,当场答复,对不能当场解决或作出处理意见的,如实说明情况,告知答复时限;单位领导接待来访后要明确提出处理意见,并跟踪确保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落实。
五、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,要做到客观公正,不随意许愿,不盲目表态,不留后遗症,坚决防止引起负面效应。
六、对来访群众案件、党政机关涉密事项及来访人隐私要严格保密,保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;与来访事项或来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,应当主动回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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